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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结算能量几何202204

时间: 2024-02-21 作者: 定位丝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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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本刊收到天津市社保中心几位作者的来稿,是该市3年来创新性的据实缴费结算(简称“据实结算”)工作的回顾。这项工作一直再被各地经办机关关注,但是这一探索到底效果怎样?带着疑问,记者做了实地采访。

  “据实结算不是来自一时的灵感,而是现实的逼迫。”天津社保中心基金征缴处赵长生处长回忆道,“我们更多是遇到了现实中的难题,不得已才想出的对策。”

  现实的问题是单位欠费。实行据实结算之前,全市单位养老保险欠费近10亿元。虽然经办机构加大清欠力度,却往往是前清后欠,越欠越多。

  实行据实结算之前,全市对单位欠缴费实行账务记账管理,只要单位部分欠费,就记账务欠缴帐,等于所有职工都欠费。当时劳动保障部分对欠费单位待遇落实采取“退一补三”措施,即,出现一个退休或离职人员,单位要按人均3倍的欠费补缴;还不起欠费,少数职工只要补缴了个人账户的欠费,也可以退休。

  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一些欠费单位法人为了少还钱,继续拖欠,三番五次找社保中心,以效益差,缴费难等理由请求照顾,而对职工只是讲社保费已经“结算了”;等有的职工发现因为单位欠费无法正常退休领取养老金时,也冲着社保中心说事,理由是单位把养老保险费缴到了社保中心,欠费是企业的责任,跟我无关,不给我养老金可是社保中心的错。于是,单位“求”,个人“闹”,社保经办机构就经常“门庭若市”了。于是,社保基金成了“唐僧肉”,风险慢慢的变大;经办机构成了单位和个人两方的“债务人”,工作十分被动。

  市场竞争和多种所有制也给参保公司能够带来难以预测的变数。很多企业今天还很红火,明天就可能关门。企业关门不要紧,要紧的是那些职工,他们的个人账户不明不白。企业已缴纳了一些费用,到底落到谁的名下?

  有些离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开始跟单位较真儿,甚至对簿公堂,要求搞清自己的统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情况,但是社保中心当时的欠费管理方式却不足以满足要求。这样被动工作绝非长久之计,该想一个治本的对策了。于是从2003年下半年,天津市试行据实结算,从此,经办机构的欠费管理由财务管理变为业务管理,由原来的管理到单位变为管理到单位的个人;单位给谁缴费就给谁记账,不缴费不记账。

  实行据实结算,对那些效益好,缴费规范的单位没什么影响,只是感到缴费更方便了。但那些欠费单位的态度却发生了戏剧化变化。

  红桥区汽车运输厂是大型困难企业,社会保险欠费较多。据实结算前,每月只能补缴五六万元社保费,逐月补缴,一点一点“往前赶”。据实结算之后,厂长赶快找到社保机构咨询,根据单位的缴费能力,计算出只能为300多人缴费,于是就实缴了。从此企业每月都要不间断地为300多人缴费,同时,提前为下个月退休的欠费职工准备还旧欠,于是这单位的缴费就成为顾前顾后的“两头赶”。

  该厂的社保专员陈晓梅这样和记者说,他们厂长的态度在据实结算前后大不一样。原来有下岗职工问到养老保险,厂长回答,到退休时再说吧或者调走时再说吧;缴社保费时,总是反复问,能少缴点吗?能少就少点。现在,每月都要追问她,职工有要退休的吗?有,就赶紧筹钱。

  2005年,红桥区有一家国家粮食储备库还特地设立了社保周转金,保障正常缴费。“这在过去是没办法想象的。”财会人员黄玉华感触颇深地说道。

  “过去经办机构征缴是通过单位管理个人,现在是通过单位的个人管理单位,当然大不相同。”赵长生处长解释说。

  “单位一点欠费,就成了无话可说的‘债务人’,职工和经办机构都成了‘债权人’,单位就给尽快换‘债’。”市社保中心征缴处原副处长贺方浦先生如此概况。

  因为据实结算,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职工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不再困难,甚至企业迁移都容易多了。就在不久前,位于河北区的天津市天旭公司整建制地转移到报税区。虽然公司有220多人欠缴费,但仍可带着据实结算的欠费基数转移,在新的地区社保机构补缴。

  结算方式的明确,也提高了征缴的工作效率。赵处长有个比较:过去,工作真的很被动,征缴处门庭若市,说情的,求免的,天天不断,征缴十分困难;现在,单位缴费落实到人头,不缴费不能享受待遇,欠费单位除了缴费无话可讲,来找的基本上没有了,工作人员也能专心工作了。

  实行据实结算之后,对于遏制欠费到底有多大作用?当记者提出这一问题,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士给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

  现在,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滚存56亿元,有6、7个月的结余,去年首次实现了全市历史性的收支平衡。

  缴费人数由2002年前几年每年下滑约10万人,自2003年后每年上升约9万人。去年,申报人数是191万人,缴费结算人数172万人。

  他们认为,全市征缴清欠额普遍上升,与据实结算的实行是同步出现的,应该说据实结算对此有实际促进作用。

  据实结算试点时,红桥区不在试点范围。因为这个区的企业总体效益不太好,企业欠费数额较大,很着急,所以跟着偷偷搞了试点,而效果最明显。记者于是来到红桥区了解情况。

  红桥区社保中心主任张金江认为,从红桥区据实结算以来的3年看,征缴总额呈上涨的趋势。虽然加强宣传和稽核,人们的社保认识提高,政府促征缴,甚至经济发展形势好转,都会起作用,但是据实结算实行的第一年,征缴额猛增,肯定是据实结算促动。

  这种新的结算方式对缴费资源管理也有效。赵长生处长认为,过去欠费企业减员、职工退休时,参照单位人均欠费补缴费,中断缴费人员的数据会保存,补缴时就不再参照其他职工缴费,还要缴纳滞纳金或利息,以此来实现了缴费资源最大化管理。

  但记者有个疑问,既然据实结算,单位一定要说清楚给谁缴费,不缴费就不记账,单位是否就可以少缴费?如此,单位欠费不就慢慢的变多吗?赵长生处长的回答是,这不可能,因为还有基数核定,稽查等环节制约单位,不是单位法人想缴多少就缴多少,想怎么缴就怎么缴的。职工的监督作用也很大,据实结算以后,单位给这部分职工缴费了,那部分职工就要求平等对待,催促法人尽快为自己缴费,所以单位缴费额度总体上是慢慢的变多。还有一点,就是对于欠费严格加收滞纳金,单位非常“在乎”,拖延下去就要多掏钱。这也决定了局势缴费的正效应。

  当然,缴费主体不光是单位,个人也是缴费主体,在单位积极缴费的同时,还有些职工不愿意参保,也会给单位补缴带来负作用。这也是据实结算中需要注意的现象。

  据实结算之前,只要单位欠费,个人账户就是糊涂账,单位的缴费无法落实到个人头上。而且无论是单位缴纳部分还是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缴费,都在个人账户上难以体现,这是职工跟企业、跟经办机构对质的原因。

  过去更为普遍的现象是,一些单位对下岗职工和在职职工区别对待,给在职职工缴费,不愿给下岗人员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也很难对下岗职工做全面管理,只能对在职职工的缴费进行稽核。于是就有些单位对下岗职工逃避责任,投机取巧。下岗职工不愿中断缴费,因为单位代扣代缴,就把自己的应缴部分缴给单位。单位不愿意给他们缴纳单位应负担部分,公开拒绝又怕经办机构找“麻烦”,就搪塞下岗职工,把他们的缴费锁紧抽屉,对职工声称已经缴费。等职工在经办机构查出来单位在欺骗自己,单位还在辩解说:单位应缴的一直凑不齐,所以还没缴上去。

  据实结算之后,职工也成为缴费主体,缴费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有些下岗挂编人员不再依靠单位,开始自己全额缴费。虽然暂时连单位的缴费比例也给缴纳了,但因自己缴了费就能够轻松的享受相应待遇,一清二楚,觉得值,所以他们也成为全市征缴额增长的一个因素。

  据实结算之后,只要单位答应为职工缴费,职工的账户就能及时到账,代扣代缴过程中单位把职工缴费锁在抽屉里的现象也不可能会发生。而且,过去,一人不缴费,全都不记账,不记账,就可以“株连九族”,所有人的利息都不记;据实结算之后,只要单位为某个职工缴费,其个人账户就是清楚的,利息也能按时计入。这就保证了其个人利益不受侵害。

  进一步,天津方面人士一致认为,据实结算可以为做实个人账户提供工作上的便利。2022/04/20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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