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监管相关规划,为做好食品***家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家标准体系,制定本规划。
建设成效。食品***家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饮食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地格外的重视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国食品**标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食品**法》公布施行前,我国已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国家标准
余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
《食品**法》公布施行后,食品**标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又取得了新进展,主要有
一是完善食品**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家标准、区域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明确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管理制度。组建食品***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完整食品***家标准审评制度。二是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做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初步稳妥处理现行食品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家标准。已制定公布
项食品***家标准,包括乳品***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补充完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推进食品***家标准顺利实施。积极开展食品***家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并且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指导饮食业严格执行新的标准。五是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行委员,主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会议、农药残留法典会议,充分借鉴国际食品标准制定和管理的经验。
现行食品**标准还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标准体系有待加强完善。《食品**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够满足食品**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的新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升。目前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食品产品**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影响了有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食品**标准指标多、技术性强、强制执行要求高,社会高度关注,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和解疑释惑等工作。
食品***家标准工作的制约因素有:一是食品***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目前专门的食品***家标准技术管理机构缺乏,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标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与当前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标准工作的质量。三是标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食品**标准研制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且较分散,研制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科学合理、**可靠的食品***家标准,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家标准体系。
坚持依法制定食品***家标准的原则。食品***家标准要体现《食品**法》立法宗旨,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食品**法律法规要求,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要求。
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性原则。食品***家标准要以食品**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家标准应当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和管理经验,注重标准的操作性。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注重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家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家标准体系。
完善食品***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家标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家标准的宣传培训,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家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家标准,进一步改善食品**状况。
**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涉及食品**的指标和强制执行的质量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标准清理的原则和方法并开展清理工作。到
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基础标准。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在对现行食品标准开展清理的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家标准,完善我国食品***家标准体系,解决食品**重要标准不足和标准不配套等问题,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重点做好食品中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食品包装材料及其添加剂等食品**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制定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即食食品微生物控制指南,科学设置食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限量和控制要求,完善食品容器、包装、加工设备材料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按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原料、生产过程、运输和贮存、卫生管理等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
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
余项食品***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控制标准体系。按照食品类别、生产经营方式等特点,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控制食品污染的要求和规定。
合理设置食品产品**标准。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将肉类、酒类、植物油、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乳品、保健食品等主要大类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作为食品产品**标准工作的优先领域,制定食品**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标准制定中将侧重通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酒类、植物油、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乳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水产品、粮食、豆类制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标准,制定已有国际标准或已有进口贸易但我国尚缺失相关标准的食品产品**标准。
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以食品***家标准规定的限量指标配套检测方法为重点
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加强完善食品毒理学**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完善食品***家标准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食品***家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保障反馈意见渠道畅通。
年底前,完善食品***家标准立项、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以及标准申报、咨询和解释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风险沟通与交流,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加强食品***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大食品***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的宣传、培训、咨询和跟踪评价等工作力度,促进食品***家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做好食品***家标准宣传和标准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特别是技术性强、公众普遍关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及时解答各方关注的标准问题,督促行业、企业主动执行食品***家标准,监管部门依法、依标准做好食品**监管,开展食品***家标准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食品***家标准。
开展食品***家标准的相关研究。根据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需要,系统开展食品***家标准相关基础研究工作,增强食品***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风险评估原则在食品***家标准制定中的应用研究、国际食品**标准追踪比较研究、食品中微生物指标体系设置研究、主要功能类别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等基础研究,并在标准工作中积极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
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根据食品***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学习和借鉴国际食品标准管理经验,同时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利益。
年,实现**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动态跟踪食品法典标准工作,**了解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及评议工作,参与或牵头与我国食品贸易利益紧密关联的国际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和相关技术交流,不断完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工作。
建立食品***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由卫生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国务院食品**办等部门建立食品***家标准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一同研究食品***家标准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协商落实食品***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任务,明确具体工作的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卫生部牵头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食品各相关监管部门要积极努力配合,参与食品国家、行业标准的清理,提供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敦促行业和企业按照食品***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及时收集、汇总食品***家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卫生部门。行业部门要主动参与和配合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宣传、行业引导等工作。
加大对食品***家标准建设的投入。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同时严格监管标准工作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高效、合规。充分的利用现有食品标准研制机构和行业组织,设立各类标准的技术性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宣传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加强食品**标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和食品***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建设,引进**领军人才,增加标准研制和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充实食品**标准技术力量。加强对重点科研院校、技术机构专业人才的标准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水平高的从事标准研制的专家队伍,做好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食品**监管和标准管理要求,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科学、动态调整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好规划。同时,及时组织对本规划工作任务进行全方位检查,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