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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3-20 作者: 技术文章

  图:公司建造的应用于3C电子、手机电池等领域的机器人智能柔性化生产线)电梯机器人生产线

  公司掌握了电梯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自动传送及定位、自动铆接、自动上料、自动抓取工件、自动检验测试工件规格位置、纸皮自动上料包装等关键技术,从钣金到产品的包装,使得整个电梯的层板生产的基本工艺实现无人化,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得到一定效果提升。

  具体来看,根据电梯工件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特点,公司研发了抽芯铆接、拉铆、无铆、锁铆等相关的铆接新工艺,并对客户现有工艺进行了优化,将全自动涂胶系统应用于电梯生产,实现了涂胶的自动化;采用了模块化设计,如喷漆组件、打螺丝组件、弧焊组件、点焊组件等,客户能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选取相应的技术模块,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组合来构建不同的电梯生产系统。公司是较早在电梯行业内用机器人改造提升传统生产线的企业之一,体现了公司的整体方案解决能力和持续技术开发创新的实力。

  机器人工作站包含整套智能装备及应用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技术参数和工艺技术要求,将机器人本体、夹具、焊枪、机器人移动装置、变位装置、电气装置等集成为能够实现焊接、机械加工、搬运、码垛、装配、分拣等功能的机器人智能装备,广泛应用于企业各个生产环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

  以焊接机器人工作站为例,一般由1-2台多关节型点焊、弧焊机器人、机器人移动装置(机器人龙门架、机器人地轨等)、工件变位装置(机器人变位机、转台等)、柔性高效、精确定位的夹具等组成,通过应用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机器人焊接技术、机器人焊缝纠偏技术、机器人运动控制和离线编程技术等,实现对工件的自动化焊接,广泛应用于汽车、汽车零部件、3C、机械、电梯、摩托车等行业。

  随着汽车白车身车架、电池托盘、新能源电机等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应用日益广泛,瑞松科技根据轻量化材料的性能特点和产品结构特点,开发了搅拌摩擦焊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

  搅拌摩擦焊是一项绿色、环保、可靠的先进固相连接技术,它是利用搅拌工具与工件材料件摩擦产热,使得材料温度升高,发生塑化并在搅拌工具的作用下沿着特定的方向流动、混合在一起,形成可靠连接。瑞松科技围绕搅拌摩擦焊技术开发了龙门式和机器人式搅拌摩擦焊智能装备,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5G通讯、轨道交通、船舶等领域。

  公司基于在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向客户销售各型号焊机及其配套装置,并提供相关的编程、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在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断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一直以来注重技术服务、技术维护、技术支持,通过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将自身的技术实力和技术积累转化为企业效益,提升品牌形象。

  公司2021年12月发布最新研发的工业软件产品EAXY Design 2022,这是一款工业设计类软件,产品可以实现设计仿真一体化、规范管理标准零部件库、特征建模和同步建模。EAXY Design带有符合产线标准的零部件资源库并自定义修改各种参数,用户无需重新建模,即可创建符合自己标准的产线。自带的资源库种类丰富,外围、型材、机器人、翻转机构、行走机构等一应俱全基本满足产线设计日常需求。软件功能简单易用,使用时无需冗杂的代码和二次开发,前端产品随参数变化而变化,使得工业设计更方便,大大减轻了设计人员的工作负担。另外在此平台上2D图纸与3D模型数据可互联互通,快速输出各类工程图纸、装配图纸。

  机器视觉业务在2021年重点推出两款视觉软件产品,分别为3D引导抓件系统及电池壳AI缺陷检测系统,两款产品均完全自主研发。3D引导抓件系统适用于汽车焊装车间内多种车身工件及电池壳壳体的上下料,特别对于大尺寸工件的引导,具有绝对的精度优势,可替代人工进行工件安装,大幅降低工位综合投资成本。电池壳AI缺陷检测系统可用于电池壳零部件有无漏装、二维码标签品质检测以及电池壳异物检测等,系统采用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的检测方式,可替代人工进行复杂缺陷检测,具有检测精度高,检测速度快的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机器人系统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套智能化、柔性化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在该领域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飞数软件,进入工业软件领域。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然后根据客户需求来做个性化定制,通过技术和工艺开发,利用模拟仿真、离线编程等手段,设计整体方案,并提供安装、调试以及售后等一系列服务。公司主要客户的规模较大,回款稳定性较强。公司自动化生产线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汽车制造商和其他行业大型厂商,具有定制化程度高、单个合同金额较大、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该类业务一般需要参与客户的招投标或商务谈判,合同定价主要依据所需要的各类原材料和购入品、设计及安装调试所需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等预估成本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一定的利润水平等因素进行定价。

  机器人工作站业务: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签订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根据客户的技术要求、工艺标准进行开发、加工、安装、调试后,向客户发货,客户根据技术和工艺要求进行验收。公司机器人工作站业务主要客户包括汽车零部件生产商、机械加工企业等,定价模式为在预估各类原材料和购入品、人工费等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利润水平综合确定。

  机器人配件销售业务:对于焊机、焊枪、其他工业机器人零部件等标准化类产品,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与之签订合同,根据订单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然后向客户交货。公司机器人配件销售业务的下游客户覆盖范围广,客户数量多、合同金额小,公司主要根据材料采购成本加成定价。

  工业软件销售业务:公司目前均为直销,渠道销售正在进行小规模试点,另外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永久授权模式和订阅授权模式。公司通过永久授权模式向客户销售软件产品并收取授权费,如后续客户需要对该版本进行升级,则需另外收取升级费。订阅授权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按期收取软件授权使用费。

  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和机器人工作站业务的采购分为标准品物料采购和非标制造物料采购,公司机器人配件业务的采购均为标准品。标准品的采购由需求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后按照公司流程进行采购;非标制造物料的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分为自行加工和直接从外部供应商采购两种形式。自行加工所需原材料由生产制造部门据项目图纸报采购部采购;外部采购的非标制造物料一般由生产制造部门向外部供应商提供图纸要求,并由供应商负责自行采购原材料,公司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采购部负责询价和比价,经财务审批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交货期的跟进。仓库按检验规范和项目图纸等对物料进行检验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向财务提交付款申请进行财务结算。公司的采购价格一般为市场价格。

  工业软件业务采购涉及技术授权、云服务、广告推广等,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验收、支付采购款项等具体环节。

  公司采用矩阵式的生产管理模式,相关部门进行协同作业。所有重大合同订单由项目经理主管,作为整个合同的管理者,项目经理负责对机械设计、电气设计、制造、安装、质量、采购等部门的技术与进度进行管理与协调;同时各部门对所属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与协调。

  因自动化生产线属于客户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技术路线、资源禀赋等定制的非标准资产,具备特有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工艺特点和工艺参数,不一样的客户间差异显著。因此,公司与客户在项目执行各个环节均需针对技术和工艺细节进行充分沟通论证,从而将客户的需求具体落地和实现。项目过程通常包括设计、生产、调试、预验收、现场交付到终验收。

  公司的机器人工作站业务与自动化生产线业务的流程类似,包括设计、生产、 调试、交付、验收等阶段,根据具体合同约定,部分步骤会相对简化。

  公司的机器人配件业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外购机器人配件并进行必要的安装、调试,使产品性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参数要求,然后发货由客户进行签收。

  工业软件业务不涉及生产环节,在软件产品交付后,公司可以提供安装、培训、解答客户疑问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客户更好使用产品。

  公司从事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C类)之“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机器人既是先进制造业的关键支撑装备,也是改善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切入点。无论是在制造环境下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还是在非制造环境下应用的服务机器人,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高端制造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对于打造中国制造新优势,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对机器人产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期望,希望实现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和高端产品的重大突破,实现机器人质量可靠性、市场占有率和龙头企业竞争力的大幅提升,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打造机器人全产业链竞争能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器人产业体系,为制造强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机器人是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广东省提出了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计划,其中智能机器人和高端装备制造是其中的两大战略性产业集群之一。

  机器人行业产业链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厂商、机器人本体生产厂商、系统集成商、终端用户四个环节组成。其中,零部件生产厂商主要负责生产机器人所需要的伺服电机、减速机、控制器等。机器人本体厂商主要生产品牌机器人本体产品,包括关节型、并联型、SCARA、直角坐标机器人等;有些机器人本体厂商也生产部分核心零部件,如减速机、控制系统、线缆等。系统集成商主要负责将机器人本体、夹具、传输设备、电路系统、机械架构等结合下游应用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模拟仿真、离线编程、联动调试,深度融合软件和硬件,制造机器人成套设备系统,以进行焊接、喷涂、搬运、装配、切割、打磨等。终端用户包括汽车、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工程机械、3C、塑料、食品饮料、石化等多个行业。

  工业机器人产业链集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的各类先进制造技术于一体,集中并融合了多项学科,涉及多项技术领域,包括工业机器人控制技术、机器人动力学及仿真、模块化程序设计、机器视觉、智能测量、工厂自动化等,技术密集度高,综合性强。

  从产业链的角度看,机器人本体是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基础,而智能化系统集成则是机器人商业化、大规模应用普及的关键。相较于机器人本体供应商,机器人系统集成商需要具备对各行业客户的技术标准和技术需求的准确理解,对机器人本体进行二次技术开发,把握客户生产线的精度、位置、轨迹、节拍、稳定性等技术和工艺要求,需要拥有出色的设计能力、相关项目经验等,以满足各行业客户千差万别的定制化需求。机器人本体必须与行业应用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系统集成是对机器人本体的二次开发。国内机器人系统集成厂商具备优秀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设计能力、项目经验,在对用户行业深刻理解的基础之上,提供可适用不同应用领域的个性化、智能化、柔性化机器人生产线,具有及时的响应速度、更短的设备交付周期、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及时满足客户方案调整及配套设备需求,展示了相比国外企业更强的竞争力。国内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已经取得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机器人数字化智能化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是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链主,对拉动机器人上下游协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工业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能代替人进行高效率、高质量和重复性作业,或是在危险、恶劣环境下进行作业,例如冲压、压力铸造、热处理、焊接、涂装、塑料制品成形、机械加工和装配等工序,重点下游领域包括汽车制造、机械工程、3C 电子、电梯及高铁等行业,下业的蓬勃发展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数字化工厂是工业机器人下业的必然发展方向。数字化工厂采用高度模块化布局,实现人机互联、信息互联、自动排产以及智能维护等功能,并最终将成品通过智能配送中心递送到客户手中。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各企业必将不断借助数字化工厂的优势,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而机器人装备,因其可编程、可互联、数据无缝对接等优势,在数字化工厂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工业机器人跟工业软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多种数字技术的融合创新,是工业智能制造升级的关键依托和重要途径。

  首先,工业软件是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发展的核心技术,借助工业软件,配合机器人装备的可编程可互联,让传统的“设计-制造”过程有了革命性的变化,真正做到设计数据直接驱动生产制造,物理仿真与物联互通驱动了数据孪生的实现与应用。

  同时,工业互联网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平台,基于网络平台的协同设计、设计数据驱动机器人、生产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机器人装备的联动、远程监控与运维等应用,大大提高机器人在数字化工厂中的使用效果。

  工业机器人行业是跨学科的综合性应用行业,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工程、机械电子、机械设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同时下游应用行业差异较大,个性化需求较强,系统产品的结构复杂,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厂商既要掌握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又要充分挖掘下业用户所提出的个性化需求,高度综合相关技术并对系统进行集成后,才能够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装备。随着工业机器人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我国制造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需要很强的精益化生产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同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缺乏自主研发实力的新进入者难以适应本行业市场竞争环境。

  工业机器人下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机器人生产线制造工艺复杂,涉及整体方案设计、机械与电控方案设计、信息化功能设计、零部件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维护等各个环节,有赖于供应商强大的整合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因此客户在招标时,倾向于选择具有成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能力的智能系统集成商,一般要求投标方具有一定数量的大型项目工艺规划、设计、生产、交付经验,过往项目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甚至可能要求供应商具有与世界排名前列或国内前列的行业客户成功合作的项目经验,对客户的工艺要求、技术要求、生产管理具备深入的理解,这些均为行业新进入者设立了极高的壁垒。

  工业机器人下业客户具有定制化非标生产的显著特点,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定制化比例高,不同厂商基于各自的生产场地条件、生产规模计划、生产节拍要求、新材料、新工艺等限制条件,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提出了很大的差异化要求,需要掌握不同客户的不同生产工艺要求,并进行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制造。只有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厂商,才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与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迅速对生产工艺做出调整与改进,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性能、低能耗的新产品,从而对后进入的企业构筑了较高的生产工艺壁垒。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对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所生产产品的质量以及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慎重,一般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和项目成功案例、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才能入围,最终供应商一般在入围供应商中以招标方式确定。后进入企业从进入到被认可需要较长时间,因此构筑了较高的供应商准入壁垒。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商已经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方面的核心技术,已能够为各行业领域客户提供各类焊接、装配、 检测生产线等系统集成产品,达到与国外系统集成商的同等水平,在国内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升。

  工业机器人下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机器人生产线制造工艺复杂,需要深入理解客户的行业特征、经营模式、产品属性、技术特点和工艺流程,设计制造出符合客户严格技术要求的工业机器人生产线及成套设备,否则将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及效率。公司长期作为国际主流整车厂商的重要供应商,积累了大量先进工艺技术和应用案例,并通过自身研发,部分主要技术应用达到国内主流水平。同时,公司积极协助自主品牌汽车厂商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提升了自主品牌汽车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公司充分运用在技术、品牌、人才、服务、质量控制、项目经验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的优势,综合提升自主研发、创新实力,同时积极展开与国际品牌的深度合作,使行业应用领域不断向纵深化发展。公司坚持技术领先的战略,以高端客户的需求为牵引,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队伍,加强核心平台技术的研究、应用技术的研究以及产品的开发和技术转化,不断拓展市场领域,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

  公司于2021年度入选国家工信部《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单位》、入选广东省工信厅第十九批企业技术中心,荣获高工机器人2021年度优秀集成商金球奖,并于2021年7月19日入选国家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于2021年10月获得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荣誉称号。

  由瑞松科技、广东省科学院中乌焊接研究所、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申报的“轻质合金智能化搅拌摩擦焊接技术及关键装备”项目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广州瑞北与广汽乘用车共同申报的“绿色、高效、柔性的乘用车智能制造工厂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长安马自达四门两盖装调线”项目案例获得第七届恰佩克2020年度卓越工程奖、“工业互联网的设备运维及工艺管理云平台“产品案例获得OFweek2021中国工业自动化及数字化行业年度优秀产品奖。

  广州瑞北获得长安马自达颁发“2020年度优秀合作供应商”荣誉,并于2022年3月荣获广汽丰田2021年度“品质优良奖”及“原价协力奖”两项殊荣。公司在我国工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行业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

  工业机器人下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机器人生产线制造工艺复杂,需要深入理解客户的行业特征、经营模式、产品属性、技术特点和工艺流程,设计制造出符合客户严格技术要求的工业机器人生产线及成套设备,否则将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及效率。公司长期作为国际主流整车厂商的重要供应商以及在一般工业领域服务客户,积累了大量先进工艺技术和应用案例,并通过自身研发,部分主要技术应用达到国内主流水平。同时,公司积极协助客户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提升了客户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基于在数字化智能制造领域的长期积累,以及下属研究院的长期科研攻关,公司制定了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中期技术战略,在资金、人员上积极投入,以工业软件为突破口,综合开展在设计、分析、制造、以及系统仿真、虚拟装配、虚拟调试、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方面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厂数字化与制造智能化转型,目前设计软件及视觉软件已实现对外销售。

  公司在报告期内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飞数软件专注研发设计类与生产制造类工业软件和平台的开发、销售、服务及产业生态建设,一方面,公司过去的技术积累,加上国内外众多战略合作伙伴的支持,有助于工业软件新业务的开展;另外一方面,工业软件的研发应用,会反过来巩固公司在机器人自动化生产加工装备方面的行业优势,从而形成良性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制造行业生态。

  工业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能代替人进行高效率、高质量和重复性作业,或是在危险、恶劣环境下进行作业,例如焊接、冲压、涂装、机械加工和装配、压力铸造、热处理、塑料制品成形等工序,重点下游领域包括汽车制造、工程机械、3C 电子、电梯及高铁等行业,各领域对工业机器人的需求持续扩大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工业机器人呈现应用领域不断扩展、自动化程度不断深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工业机器人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提升我国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工业机器人本体方面,我国企业在伺服电机、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和技术研发领域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但在机器人行业应用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方面,受益于我国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深化,行业内重点企业不断实现技术突破,部分核心技术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此外,相比国外竞争对手,国内厂商在成本、渠道、技术和工艺理解、服务响应能力等方面具备优势,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产生了一批研发设计经验丰富、技术工艺水平高、服务质量好、配套能力强的企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了本土化的竞争优势。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等新兴技术的迅猛发展,并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机器人产业链也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影响机器人行业产品形态、生态系统、商业模式、发展路径等各个方面。在现有技术上,将衍生出通用网络化平台,实现传感器软硬件、机器与机器、人与机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集成,使机器人由单个系统向群体系统发展,实现不同主体间的通讯与协作。

  (1)新工艺与机器人结合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汽车、船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轻量化持续推进,各种新型材料应用越来越多,包括铝镁等轻质合金、复合材料、高强钢、碳素纤维等,材料的升级叠加绿色制造、高效精益生产的要求,对焊接加工工艺要求不断提升,搅拌摩擦焊、激光焊等先进焊接工艺因其焊接效率高、焊接质量好,逐步成为相关行业的首选工艺,这些新工艺,结合机器人的应用,形成不同细分领域的机器人装备。

  (2)装备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综合采用传感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机器人的可编程可联网的特点,实现装备和产线智能化。以焊接装备智能化为例,典型的发展趋势包括:结合工业互联网建立焊接工艺数据库,并通过人工智能进行工艺参数优化;采用机器视觉及各种传感技术对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实现焊缝引导定位、焊缝跟踪、焊接实时监测与质量控制;建立物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及MES系统等,自动采集设备数据、生产数据、运维数据,通过对大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实现远程监控和远程运维服务,以及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管理、能耗管理等生产过程全面管理,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和生产过程优化。

  (3)从简单的机器人装备服务转向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数字化工厂代表着现阶段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技术的最高水平,数字化设计、数字化仿真及数字化车间等深度应用,并集成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数字化制造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等,从而连通设计、工艺规划到生产制造的信息流,让机器人装备与工业软件无缝衔接,为制造工厂的全过程提供全面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585.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5%;营业成本80,527.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8%;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6.52%、9.80%、14.9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依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585.71万元,同比增长19.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5.24万元,同比下降4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4.21万元,同比下降27.50%,利润指标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人工成本和研发投入增加、收到政府补助减少以及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总资产165,976.42万元,较期初增长0.7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4,623.58万元,较期初增长1.3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市场及公司情况,公司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方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监事薪酬合理,同意予以确认。同时,同意2022年公司非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岗位薪酬外的额外津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关于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监事会认为叶王根先生、查晓红女士均符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格,同意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的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延长募投项目投资期限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与关联方本次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资产优化增值,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75.24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360,58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10.4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4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方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0万元。

  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的从业资格,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4、本议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额度;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2022年2月24日已公告的2亿元额度,详情请见公告编号:2022-009)。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62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无逾期担保。

  为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另外,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2022年2月24日已公告的2亿元额度,详情请见公告编号:2022-009)。

  在授权期间内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两个议案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由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钢结构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灌装码垛系统搬运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模具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107M1地块幸福桥村(军山创业园9号厂房)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智能装备、机械设备、焊装设备(以上不含特种设备)、汽车夹具及其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批零兼营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与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无逾期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62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00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五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本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10,859,982.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2,090,030.58元,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8,032,842.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275.46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218号”《鉴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募投项目先期置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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