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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报复 黄河大堤附近扔下螺丝钉扎坏好几辆车

时间: 2024-03-07 作者: 自攻螺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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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燕尾丝”螺丝钉,想必很多朋友都不陌生,但也都知道其极不显眼。但就是这样一枚小小的螺丝钉,却给一个人带来了一场牢狱之灾。近日,济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罪魁祸首正是这枚“燕尾丝”。

  夜晚,渣土车一辆辆的呼啸而过。只听到“砰”一声,车辆失衡,好在司机是老手,赶紧靠边将车停住。

  仔细一检查,轮胎上扎着正是“燕尾丝”。“张总,咱们的车又被扎了,还在昨天的位置,你快过来看看吧!”张甲(化名)是个体从业者,有一个专门从工地运送渣土的车队,这天晚上,车队司机的一个电话让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正巧车队离自己不远,他急急忙忙就赶了过去。

  “昨天就有好几辆车被扎了,工地附近难免散落个钉子什么的,我都没当回事还去安慰司机,今天又出事,绝对是有人故意捣乱,我倒要看看是谁跟我过不去!”说着张甲来到事发的黄河大堤附近,路边上停了好几辆车队的渣土车,车胎都有所损坏,张甲走到车辆驶过的路上查看,果然发现了端倪,他从地上捡起几枚小小的螺丝钉。

  司机们赶紧凑过来,“张总你看,就是这一个燕尾丝,我昨天去修车,在一个车胎上弄下来二十多个这样的钉子!”

  另一位司机说,“我的也是,一下子扎坏了四条轮胎,换车胎加上修理花了两千多块钱呢。”

  更吓人的是,“听说昨天另外一个车队还出车祸了,前面的车刹车太快,后面的大车来不及反应,驾驶室都撞烂了,太危险了,这要是有人故意这么干的可太缺德了!咱们得赶紧报警!”这位司机忧心忡忡。

  几个司机见张甲过来,七嘴八舌的叙述事件的经过,大家都觉得事情发生不是偶然,一定是有人故意为之。

  张甲拿手机报了警,随后用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四处乱照,想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令他没想到的是,灯光扫过路边的草丛,一个黑影迅速往远处跑去。

  “肯定是他干的!不然他跑什么!快抓住他!”一群人赶忙追过去,很快抓住了逃跑的人,还在他身上搜出了半盒燕尾丝。这下,人赃并获。

  放钉子的人张甲并不陌生,也是一个车队的司机,名叫王乙(化名)。据王乙交代,自己车队的渣土车前段时间被执法人员扣押了,但是在自己前后过去的张甲车队的车都没有被扣,就怀疑是张甲举报了自己,怀恨在心,想到了在张甲车队的必经之路上撒钉子,以此来进行报复。头一天晚上作案成功之后,王乙还觉得张甲受到的“惩罚”不够,又在第二天晚上故技重施,没想到被抓了个正着。

  经审理,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王乙批准逮捕,他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检察官介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此案中,王乙的行为如何认定?虽然王乙投放的只是不起眼的螺丝钉,但是他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满载的货车因为自身惯性大,车速快的时候刹车很难控制,若发生爆胎情况会很危险,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本案中王某的故意行为造成多辆货车车胎损坏,不但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群众生命、财产、公共安全危害极大,因此我们认定他的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不是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且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击报复行为不可取。请大家遇事务必三思而后行,仔细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对社会以及对自己造成的难以处理的后果。提高法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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