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立三 □孙大连 通讯员金志德)近来,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红光林场居民侯某不合法打猎野猪幼崽回家喂食,被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桦南分局大沟派出所捕获。
7月8日13时许,大沟派出所民警在展开夏日治安冲击整治举动中,发现辖区居民侯某院子的仓房内有一只疑似野猪的动物,目测重20斤左右。见到民警后,小家伙不断乱窜,野性十足,民警上前细心检查,发现小家伙的左后腿被一个绷簧套拴在了脱谷机上,身体无外伤。
在森侦大队合作下,经对侯某传唤讯问,其照实供述这个小家伙是其捕获的野猪幼崽。因常常看到有野猪幼崽在其家地边出没,便想抓回家喂食,所以在地边树林内安置了绷簧套,次日巡套时发现一只野猪幼崽被套住了,便带回了家。当民警问到打猎野猪幼崽的意图时,侯某供述想把野猪幼崽养大后吃肉。
现在,在野生动物维护部分合作下,野猪幼崽已被移送至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助繁育研究中心照料。侯某因涉嫌不合法打猎罪,已被桦南分局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在禁猎区、禁猎期运用禁用东西、方法来进行打猎损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不合法打猎罪。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