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干山风景秀丽,生态环境杰出,山间偶有野猪出没,这也引来了一些贪食野味的门客。近来,就有两名男人因不合法猎杀野猪,被抓进了牢房。
近来上午8时许,县公安局莫干派出所接到莫干山镇燎原村护林员的报警电话,称在巡查时看到两个男人开车至莫干山镇庾村山脚后,手持东西上山,疑似在进行不合法捕猎。接到举报线索后,派出所办案民警刘敏和钱小龙带领队员当即赶到现场,在燎原村公墓后山小路处进行蹲守,后抄获浙E车牌小轿车一辆,并将驾驭小轿车的两名嫌疑人抓捕归案。继而在他们车辆后备厢发现一头国家三有维护动物(即国家维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猪,重约40公斤左右,毛呈黄褐色,嘴内有獠牙,现已逝世。
据违法嫌疑人钟某和薛某告知,他们已不是第一次作案。上一次作案,仍是在上一年的12月份。其时两人开车前往庾村山脚,步行上山郊游,途中却有了“意外惊喜”:在他们步行路线上呈现了野猪的踪影。两人当即决议,在有野猪踪影的当地放置三四个绷簧套,并在绷簧套里放了报警器,用泥巴和树叶对绷簧套进行了假装。如果有野猪通过“上套”时,信号便会主动发送到手机。
一等半个月,手机上总算收到了报警器的信号。薛某当即开车带着钟某前往收回绷簧套,发现其间一个绷簧套套住了一头棕色野猪,分量约50多公斤,捉住的时分仍是活的。他们将野猪放入后备厢,回家后与同村的王某甲、王某乙和徐某分食。
尔后,他们一向仿效第一次作案的方法来进行捕猎,当天上山正是预备收回第二只野猪,不料被警方捕获。民警前往薛某家中搜集违法依据时,在薛某家后门围墙边发现并依法扣押了绷簧套索10根,圆形塑料架4个,报警器4个,报警器电池8节,巨细捕兽夹17个。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进程供认不讳。
现在,嫌疑人钟某和薛某因涉嫌不合法打猎罪已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违背打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许运用禁用东西、方法来进行打猎,损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违背野生动物维护办理法规,以食用为意图不合法捕猎、收买、运送、出售第一款规则以外的在野外环境天然成长繁衍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