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及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证书将全部到期。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食盐定点公司制作经营行为,做好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到期换发工作,工业与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了《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为便于《规范条件》《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是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工业与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等要求,《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的出台保证了盐业体制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和要求的重要依据。《食盐专营办法》仅仅规定了由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对食盐定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但并未规定具体审核流程和要求等内容,《规范条件》《管理办法》是对食盐定点企业审核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具体操作方式的细化。三是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规范条件》从公司制作经营能力、设备设施、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对企业组织食盐生产批发活动设定了基本的门槛,有利于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一是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由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盐业体制改实施六年多来,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食盐行业进入到新的发展时期,规范食盐公司制作经营行为、提高行业科学技术水平、满足食盐产品多样化需求等是下一步重点发展趋势。因此,2018年制定的《规范条件》《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需要随着行业发展变化而做调整。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需要。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工业与信息化部也与同年下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对食盐定点企业审核要求及办理时限等内容做了一定调整和优化,因此,有必要对《规范条件》《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表述加以修改。三是细化完善相关手续办理要求的需要。2018年制定的《规范条件》《管理办法》中,并未对食盐定点企业证书的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办理要求和程序加以明确规定,给食盐定点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带来不便。本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拿出专门篇章,对相关联的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提升了文件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修订工作最重要的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在简化办理程序方面,按照《工业与信息化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措施(2021年版)》中的规定,《管理办法》不再要求企业在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并将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二是在细化完善流程方面,增加了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等的流程和要求,使得各地盐业主管部门对证书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也让食盐定点企业申请相关手续更加明确。三是在统一证书管理要求方面,明确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样式、编码规则及载明事项等方面内容,并制作了标准化的定点企业证书正本、副本样式模板,各地盐业主管部门可按照模板开展证书印制,有利于实现全国统一管理,也给企业跨区域经营带来便利。
根据《方案》确定的食盐定点企业“只减不增”的要求,申请食盐定点企业证书的企业首先应持有有效期内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流程最重要的包含企业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审核、颁发证书、向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
企业申请环节:食盐定点企业依据《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组织自查自改,符合《规范条件》《管理办法》所有要求后对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材料审核环节: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对食盐定点公司申请材料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现场审核环节: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专家组,委托审核专家组对予以受理的企业组织审核。
颁发证书环节: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确认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管理办法》所有要求后,按统一模板印制并颁发证书。
备案环节: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将获得食盐定点企业证书的企业名单报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
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变更程序:食盐定点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经营情况出现变化,需要变更证书载明内容的,应对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食盐定点企业证书载明内容的需提交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变更申请书及与变更食盐定点企业证书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其中,除注册地址、生产/批发地址、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制作品种等内容的变更需要现场审核外,另外的事项变更仅需要材料审核。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印制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并向企业颁发。
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延续程序:食盐定点企业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内,对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审核,要提交的材料与新申请证书时一致。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印制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并向企业颁发。
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注销程序:出现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因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或食盐定点企业依法终止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没办法开展食盐生产、批发业务,或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证书的其他情形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应将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注销。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品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批发地址、批发区域、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为保证食盐定点企业证书的顺利换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主管部门应提前做好食盐定点企业证书的审核准备工作,首先组织本省企业组织《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的宣贯,强化政策的解读和培训,帮企业正确理解政策要求。其次做好审核换证部署安排,规划好审核工作进度,组织企业对照《规范条件》《管理办法》进行自查自改,有计划的提出审核申请,并组建专家组开展现场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最后对通过审核的企业颁发新的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并及时将新获证的食盐定点企业名单报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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